房價上漲過快過高是當前比較突出的一個經濟問題和社會問題,議論房價的文章如雪片一樣見諸報刊。筆者從事房地產業的管理工作,也想就這個問題說點個人看法。
 

  高房價的原因有“誤診”

  不少文章把近兩年全國房價普遍大幅度上漲歸納為兩大原因:

  一是一些地方政府錯誤的政績觀、利益觀導致的。這些地方政府貫徹房地產市場調控政策不夠有力,甚至或明或暗地在推波助瀾:有的為了追求政績,被開發商牽著鼻子走,造成了房地產開發的結構性缺陷及開發商大量囤積土地現象;有的熱衷於大拆大建,人為製造購房的需求;有的為“托市”,出臺購房入戶政策,等等。

  二是一些開發商通過搖號、限制房源、發佈虛假銷售資訊等多種辦法,製造緊銷假像,肆意哄抬房價造成的。

  粗粗一看,這些分析很有道理,上述現象也都存在。但是,如果說全國房價普遍大幅度上漲,就是這兩個原因造成的,不能令人信服。

  按照邏輯推理,一些地方政府貫徹調控政策不力所造成的房價大幅度上漲,只能是“一些地方”,而這次房價大幅度上漲是全國的普遍現象,幾乎無一地方倖免。更重要的是,房價大幅度上漲並不是我國的獨有現象。除了德國、日本外,世界各國的房價都在一路飆升。自1995年以來,美國的房價上漲了27%,澳大利亞、西班牙、瑞典的房價至少上漲了三分之二,瑞士和英國的房價上漲了2倍,愛爾蘭的房價上漲3倍,這是不是都是因為地方政府官員錯誤的政績觀和利益觀造成的呢?

  如果說一些房地產開發商用坑蒙拐騙、哄抬物價的手法,就能把全國的房價大幅度抬上去的話,那麼,我國目前完全靠市場調節的商品成千上萬,為什麼那些行業的商人不會用這種辦法把他們經營的商品價格抬上去呢?在同樣的法制環境,同樣的市場環境下,同時代的商人,不可能存在一個行業比另一個行業道德水準更高或更低的理由。

商業不動產房屋買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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